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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无房教职工购买商品住房办理校内相关手续的通知
来源:西安交通大学住房与周边校产管理中心    日期:2008-09-24     浏览次数:
各院(部)、处及有关单位:
    凡符合《西安交通大学无房教职工住房补贴实施办法》(西交房[2008]04号)文件规定的无房教职工和2000年1月1日(含)后进校且享受“新进教职工住房专项补贴”的教职工,可以按照下述办法办理相关手续。
    一.无房教职工住房补贴发放办法
    1.按照《西安市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细则》规定的标准和办法发放的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
    2.按照《西安交通大学无房教职工住房补贴实施办法》(西交房[2008]  号)文件发放的校内无房专项补贴,按以下程序申请和发放:
    领取人如实填写《西安交通大学无房教职工登记表》 → 领取人签订《西安交通大学领取无房教职工住房补贴履约承诺书》 → 住房管理部门审核后在校内公示5天 → 住房管理部门审核和公示无异议后向财务处报送相关《住房补贴发放清册》 → 财务处审核后将补贴款划入领取人的工资账号内
    二.本次购买“交大新家园”商品住房的无房教职工领取校内无房专项补贴办法
    领取人如实填写《西安交通大学无房教职工登记表》和签订《西安交通大学领取无房教职工住房补贴履约承诺书》 → 住房管理部门在其《认购意向书》上盖章确认后,由其本人送达“交大新家园”商品住房开发单位 → 住房管理部门审核后在校内公示5天 → 住房管理部门审
核和公示无异议后向财务处报送相关《住房补贴发放清册》→ 财务处审核后将补贴款划入领取人的工资账号内.如审核和公示后发现不符合无房教职工条件的,住房管理部门在其《认购意向书》上的盖章将做无效处理。
    三.2000年1月1日(含)后进校且享受“新进教职工住房专项补贴”的教职工,愿意参加本次无房户队列购买“交大新家园”商品住房的,按照下列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签订《西安交通大学新进教职工履约承诺书》 → 住房管理部门在其《认购意向书》上盖章确认后,由其本人送达“交大新家园”商品住房开发单位
    四.离退休人员在离退休处领取《西安交通大学无房教职工登记表》和《西安交通大学领取无房教职工住房补贴履约承诺书》,在职人员请在网上自行下载。
    五.办公地点:东校区校内东5舍B座106室。
          办公时间:2008年9月22日—10月10日(节假日照常休息)
          咨询电话:82668432   82663873   82668149   82664336
   
 
    特此通知。
                          住房与周边校产管理中心
                         2008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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