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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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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学校“关于征集财政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通知”
来源:医学院办公室    日期:2013-03-27     浏览次数:
各院(部)、处及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征集采购评审专家的通知》(财办库[2012]344号)和教育部《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征集采购评审专家的通知》(教财司便函[2013]26号)的要求,现在我校征集财政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专家的征集和专家库的建立是开展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基础和重要保障,请各单位务必及时通知到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专家。
    二、申报条件:申报的评审专家应具备财政部与监察部联合下发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附件1)中规定的条件,原则上应当具有本科(含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同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并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
    三、本次征集的流程是:个人自愿网上注册申报→学校采购办组织初审→教育部终审并提交财政部。
    符合条件的专家可自行登陆“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进入“专家申报推荐系统”,注册并完成申报。此次征集工作采用二级授权审核方式,即申请人在第三步选择所属部委时,一级授权部门选择“教育部”,二级授权部门选择“西安交通大学”即可。具体要求和操作说明详见《财政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申报推荐指南》(附件3)。财政部原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专家如需进入新专家库,需要重新申请。
    专家申报时选择的品目应与自身学科专业或工作领域相对应,最多只能跨两个三级品目,具体分类详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标准专业分类目录》(附件2)。
    四、本次征集工作的在线申报截止日期为2013年4月14日。
 
附件:
 
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
2013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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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西路76号,邮编:71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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