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处、及有关单位:
根据医学部工作安排和财务处《关于开展2018年财务检查工作的通知》<西交财〔2018〕40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医学部范围内开展财务资产检查工作,现将检查工作的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时限
检查范围为医学部各单位,包括二级财务独立核算单位;检查时限为2018年度,如有需要,可进行延伸和追溯。
二、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的内容涵盖财务资产管理,采购管理,合同管理,科研项目管理,以及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等情况。重点检查:
(一)内部控制建设及执行情况
是否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严格履行;是否严格遵守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单位财务制度是否健全;预算编制是否完整、准确,资金使用是否规范;不相容岗位是否相互分离;合同签订是否规范,内容和条款是否合法合规;采购方式是否合规,招投标及定价机制是否科学,授权审批程序是否规范;建设规划是否获批,可行性研究是否充分科学,项目设计是否合理,项目招投标是否规范并有效防止舞弊行为等。
(二)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
收入是否全额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是否存在未严格执行物价管理部门、教育、财政主管部门关于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规定,擅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及开支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违规收费行为以及未执行收费公示制度、未使用学校正式票据等问题;是否有利用虚假业务或虚假发票报账,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及其他违规、违法使用资金现象;是否存在采购业务不规范,未按规定进行招标采购等现象。对资金预算管理情况、收入完成情况、经费执行情况及资金使用效益,各单位要进行全面检查和总结。
(三)资产管理情况
资产管理的各项机制是否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是否在学校资产管理部门统一建账,是否做到账账、账实、账物相符;财务独立核算单位固定资产是否在学校资产管理部门备案;是否专人管理资产;资产配置是否合理,固定资产、材料等验收盘点是否及时,出租出借管理是否规范、处理程序是否合规等。
(四)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
公务接待是否履行相关审批手续,是否存在超陪同超标准的情况,是否存在赠送纪念品及土特产等情况;是否存在承担被接待单位住宿费的情况,是否组织旅游和与业务无关的参观;是否严格执行会议审批程序,严格控制并执行会议预算;是否厉行勤俭节约,是否存在乱发津补贴以及挪用教育专项资金、民生资金发放福利津贴的情况。
三、时间安排
此次检查分为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两个阶段。
具体时间安排:2019年1月3日-2019年1月11日
四、检查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真组织实施,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二)各单位要按“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认真研究自查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查找原因,进一步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从完善经费管理、预算管理、内部管理、监督检查入手,加强内部财务管理,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
(三)各单位自查出的违规违纪问题要如实上报,不得隐瞒。
联系人:张辉 联系电话:82655200
医学部综合办公室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