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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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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货物类项目采购需求确定和供应商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5-09-14     浏览次数:

各院、处及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预算资金在20万及以上的货物类项目采购需求确定和供应商遴选推荐工作,切实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率,根据2015年7月26日学校政府采购领导小组会议的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采购需求须由院处采购工作小组负责组织相关专业副高以上至少3位专家,对货物的规格、标准、技术参数及性能指标是否合理、准确、完整、可行,是否完全能满足使用需求,是否存在品牌倾向及指向性等进行论证和审议。

    二、用户经过调研并推荐的供应商,对其资质要求要合理,不能有歧视性和排他性,同时所有供应商应具备所要求的合格有效的资质,其所提供的货物必须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

    三、院处招标工作小组要严格审核把关,并完整填写《货物采购需求及调研情况专家论证会签单》,与相关申报材料一并递交采购办。

    四、如果开标后因项目采购需求不完整、不明确、不可行,以及由于用户所推荐的部分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不能满足采购需求,或者由于所推荐的供应商出现围标、串标行为而导致流标的,将暂缓该项目执行。

特此通知。

附:《货物采购需求及调研情况专家论证会签单》

 

 

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

201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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