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加强培养过程规范化管理,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加强硕士生培养过程质量监控的若干规定(试行)》(西交研〔2006〕55号)文件规定,结合医学特点,特制定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实施中期考核。现将有关考核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织工作
2005级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在医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工作,医学院各系、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附属口腔医院主管部门完成具体组织工作。
二 考核对象
2005级硕士研究生
三 资格审查
10月9日-10月12日,硕士研究生参加中期考核前,须向各系、附属医院主管部门提交由导师签字的以下材料:开题报告、论文中期检查报告,课程学习成绩单由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统一提供给各系、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附属口腔医院主管部门,凡未能完成以上要求,不得参加本次硕士研究生的中期阶段考核。
四 考核内容及形式
考核项目包括课程学习、开题报告、课题进展三个方面。课程学习主要包括所学课程平均成绩;开题报告主要从课题来源、选题报告的先进性、创新性等进行综合评定;课题进展主要考核在研究过程中所完成的主要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以及下一步的工作设想。论文中期检查报告应包括研究计划与研究进展等内容,报告的正文部分字数为2000~3000字。
由各系、附属医院中期考核专家组根据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开题报告以及论文中期检查报告情况进行综合评分,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2007年10月15日-10月19日将结果报研究生办公室。
附件: 医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细则(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