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各系、实验中心及全体本科生: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批准第一批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教高函[2007]15号)的规定,学校决定启动西安交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的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严格按照《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西安交通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管理办法(草案)》执行。
二、按照计划资助范围和原则进行申报:
1、实验计划的申报应为全日制在校大学本科生,并适当向校内各人才培养基地和科技创新基地本科生倾斜。
2、申请实验计划的实验小组必须由所在学院或者人才培养基地配备指导教师进行指导,每个小组不超过5人。
3、实验计划项目实施期间,参加项目的学生应同时完成教学计划内的课程,并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集体活动。如学生出现多门课程不及格现象,指导教师应劝其退出项目。
三、项目申请人必须认真填写“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申请表”(一式三份),经指导老师签字推荐,学院或人才培养基地同意并盖章后报教务处审核。
四、申报截止时间为2007年10月25日,由学院汇总后报教务处,逾期不再受理。
五、负责指导学生进行创新性实验的教师,根据项目大小,给予20—40学时/项指导工作量。
六、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汇总专家评审意见后,确定实验计划计划资助的研究项目与资助金额。
七、确定实验计划资助项目后,教务处应与项目申请人签订《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合同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