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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计划书注意事项
来源: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网站    日期:2008-09-10     浏览次数:
各学院及基金项目负责人: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批准通知已发给您,按基金会的要求要填写计划任务书。《计划书》是将来考核您项目完成质量,以及项目结项时经费核算的依据,请您务必认真填写。
1、填写《计划书》前请您认真阅读基金会的批准通知、《计划书》的填表说明。
2、经费预算一栏,要特别注意,如果预算中没有的项目,财务科将不预报销。如国际合作交流费,如果没有预算,您将来出国或请国外研究者的费用,财务科不预报销。
3、劳务费是总经费的15%(备注栏注明是直接参加研究的研究生劳务费)、管理费是总经费的5%(学校科研管理费)。国际合作交流费不能超过总经费的15%。其余费用没有规定比例。
4、请各学院在9月17日之前将《计划书》一式二份交科技处,以便我们审查、签字盖章。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电子版《计划书》也请您在9月17日之前按要求上传基金会。
5、若您在填写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咨询您所在学院的科研科。
6、重点项目请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写。
 
联系方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010-62317474  E-mail:  suport@nsfc.gov.cn
     学校科技处  贺林科   82663981、 8266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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