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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医学院2010年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通知
来源: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网站    日期:2009-06-12     浏览次数:
    按照学校下发的西交研[2009]34号文件要求,2010年研究生招生指导教师资格采用:教师申报、学院与学校审核的新方式。凡符合申报条件者请填写申请表,在规定时间内申报。
指导教师条件
2010年硕士生指导教师条件按西交研[2009]34号文件要求执行,导师本人为在读研究生,不列入2010年招生简章;博士生指导教师条件按西交研[2009]34号文件要求执行。其中有关对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的要求作如下具体规定:
1.已具备指导教师资格的指导教师
(1)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在研经费不少于2万元。
2012年9月30日前退休的教师不再列入2010年硕士招生目录。
(2)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在研经费不少于5万元;招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导师在研经费不少于3万元。
2013年9月30日以前退休的教师不得列入2010年博士招生目录。
合作指导教师列于其合作的主导师之后。若主导师停招或退休,其相应的合作指导教师亦不再列入招生目录。
招收小语种的导师,必需在目录备注栏中注明招收小语种种类,并报研究生院审批。
符合以上条件的导师请填写《研究生指导教师年度审核表》
2.2010年新增研究生指导教师
(1)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事业心和责任心;
(2)具有副高以上职称,196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须具有硕士学位,196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须具有博士学位;
(3)主持省级在研科研项目1项,在核心、统计源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3篇;
(4)中级职称,具有博士学位,须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1项;
(5)年均科研经费1万元以上,保证可用于指导硕士研究生业务费。
符合以上条件的导师请填写《2010年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
二、申报时间
1.6月19日前,将填写的申请表交至基础各系或附属医院主管研究生工作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核;
2.6月22日由各医院、系部报医学院复审;
3.6月25日报研究生院;
4.部分导师在医学院导师简介栏目中无个人简介,请将电子版内容与照片,经各院、系发到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luyang69@mail.xjtu.edu.cn),硕士生指导教师简介字数在一百字以内,博士生指导教师字数在三百字以内。
目录一经上报教育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后,不得进行任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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