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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
来源: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网站    日期:2009-06-12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我校2009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选派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名额:本年度拟选派30名青年骨干教师以访问学者身份(含博士后研究)出国研修,出国研修期限为12个月。
二、选派条件
1、申请人应为我校青年骨干教师,年龄不超过45岁,并符合《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基本申请条件。
2、申请时须提交国外院校的邀请函,外语水平应达到《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要求及有关情况说明》规定的合格标准;如确系所在单位重点推荐,无邀请函或外语未达标者也可申报,但所在单位须确保被推荐者能够参加2009年9月-2010年1月份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班学习。
3、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范围暂不包括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的人员;曾经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一般须满五年方可申请本项目。
三、遴选程序
1、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的教学和科研实际情况,认真组织选拔出素质高、业务强、急需出国深造的优秀教师申报,最终学院择优向学校推荐1-3名。
2、各申报者于6月18日前将单位推荐意见、推荐人选的《出国报名表》(人事处网站“资料下载”栏下载)、985平台或211重点学科负责人书面意见等材料以及评审费(100元/人,用于材料评审费用支出)报医学院院办208室叶老师处。
3、6月21日-6月30日人事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初选人员名单。
4、7月1日-7月9日人事处与初选单位签订《约定书》。
5、初选通过者在7月10日-7月15日登陆留学基金委网站进行网上报名(http://apply.csc.edu.cn),受理机构请选西安交通大学,确认无误后打印并在线提交申请表。申请人应按照留学基金委《关于准备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要求准备一式两份书面材料,同时准备两份《单位推荐意见表》(网上自动生成),一份由所在单位填写(学院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另一份由学校填写。
四、几点要求
1、各单位应根据西安交通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实施办法(西交人〔2008〕29号)的要求,切实认真地做好有关青年教师出国培养选拨组织申报工作。
2、2009年留学资格有效期为一年(2010.1.1-2010.12.31),如届时不能派出,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原则上不予办理延期手续。请各单位及时帮助、督促本单位录取人员按期派出。
3、三个附属医院的项目配套费由各医院自筹。
咨询电话:82657660
详情可查阅“国家留学网-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http://www.cs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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