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处、及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和财务处《关于开展2017年财务资产检查工作的通知》<西交财〔2017〕40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医学部范围内开展财务资产管理情况检查工作。现将检查工作的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时限
检查范围为医学部各单位,包括二级财务独立核算单位;检查时限为2017年度,如有需要,可进行延伸和追溯。
二、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的内容涵盖财务资产管理,包括是否严格遵守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各单位财务制度建设是否健全;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的情况;预算编制是否完整、准确,是否严格按批复执行预算;各项支出是否超出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有无虚报冒领等行为发生等;各单位购置的固定资产是否全部纳入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并已于年底办理建账手续,是否做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表相符、账实相符”;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以及经费使用绩效;内部控制建设及执行情况等。重点检查:
(一)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
科研经费是否全额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科研经费转拨未订立项目任务书(合同)或将科研经费转入与科研项目承担人有直接利益关系的关联方;利用虚假业务或支出套取资金;未按规定进行招标;超范围、超预算使用科研经费及其他违规、违法现象。
(二)办班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未经相关职能部门批准擅自办班或未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招生审批手续,未执行收费公示制度;未严格执行省物价局、教育、财政主管部门关于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规定,擅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及开支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办班收入未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未使用学校正式票据;用虚假发票报账,或虚构经济业务,通过非法手段套取办班经费等。
(三)重点项目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
重点项目资金的预算管理情况、收入完成情况、经费执行情况及项目执行结果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使用效益情况等。
(四)其他经费财务管理情况
重点查处是否设立“小金库”、是否存在违规收费、虚列支出等。
(五)实物资产管理情况
资产管理程序是否合规,是否做到账账、账实、账物相符。涉及放置校外设备审批备案及管理使用情况;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管理情况(包括大型设备年度运行数据报表的情况、设备运行使用情况、设备开放共享情况、是否专人管理、设备成果情况等);未经学校同意,在学校土地上建设及有关建筑物资产情况。
(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
公务接待是否履行相关审批手续,是否存在超陪同超标准的情况,是否存在赠送纪念品及土特产等情况,是否存在承担被接待单位住宿费的情况,是否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无关的参观;是否严格执行会议审批程序,严格控制并执行会议预算;是否厉行勤俭节约,是否存在乱发津补贴的情况。
(七)内部控制建设及执行情况
是否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严格履行相关执行程序;不相容岗位是否相互分离;收入是否全额纳入学校统一管理;是否存在违反规定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提高标准或扩大收费对象等行为;实物资产配置是否合理、固定资产、材料等验收盘点是否及时,出租出借管理是否规范、处理程序是否合规等;对外投资论证是否充分,投资是否科学合理效益高;签订合同内容和条款是否合法合规;是否按照预算和计划组织执行政府采购业务,采购方式是否合规,招投标及定价机制是否科学,授权审批程序是否规范;建设规划是否获批,可行性研究是否充分科学,工程项目设计是否合理,项目招投标是否规范并有效防止舞弊行为,项目资金是否落实,资金使用是否有序等;科研项目及财政专项项目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申报立项论证是否充分,合同签订是否规范,科研到款是否及时,是否按预算使用经费并严格审核支出等。
三、时间安排
此次检查分为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两个阶段。
具体时间安排:2017年12月21日-2017年12月31日
四、检查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实施,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二)各单位要按“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认真研究自查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查找原因,进一步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从完善经费管理、预算管理、内部管理、监督检查入手,加强内部财务管理,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
(三)各单位自查出的违规违纪问题要如实上报,不得隐瞒。
联系人:张辉 联系电话:82655200
医学部综合办公室
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