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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医学院关于做好2009年博士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来源: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网站    日期:2009-05-08     浏览次数:
各系、附属一、二院:
    根据教育部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2009年博士生录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医学院参照学校划定的录取基本分数线制定选拔条件。非定向考生:英语不低于59分,专业课、专业基础课、复试不低于60分进行录取。委托培养考生:单科不低于68分,理学学科与基础医学一级学科单科不低于63分进行录取。
2、录取的博士生人数不突破学校2009年博士招生计划120名,委托培养或本校委托培养招生比例严格控制10%。
3、博士生录取类别分为两类:非定向和委托培养。考生人事档案可调至我校的按非定向录取;考生人事档案不能调至我校的经原单位同意按委托培养录取,本校教职工经我校人事部门批准同意的按本校委托培养录取。
4、指标分配细则如下:
(1)每位博士生指导教师本年度招生总数为0-3名(含非定向、委托培养、本校委托培养。下同)。每位博士生指导教师录取委托培养的人数不得超过1人。
(2)凡目前在读博士生总数已超过15人的博士生指导教师,本次招生人数0-1人;在读博士超过20人的指导老师原则上不招生。
(3)合作导师招生人数0-1人。
(4)未上2009年招生目录的导师一般不得招生。
5、学院按照导师填写的初录审批表,以二级学科录取相关考生。并对考生的报名、录取信息再次进行认真、严格、准确的核对。
6、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档案应于入学前调至我校。录取类别为委托培养的考生须与我校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相关协议,交纳有关费用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7、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考生必须与导师签订承诺书,保证不参加分配就业,按期入学,否则不予录取。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本校应届生须保证不参加当年分配就业,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8、5月14日前将初录审批表交回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9、5月16日结束录取工作,同时公布录取名单。
举报电话:029-82655038-206或029-82668893
举报电子邮箱:wxj35@mail.xjtu.edu.cn
10、若该文件与之前文件有矛盾之处,均以此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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