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放时间:
6月18日至22日
二、发放地点:
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行政楼一层116室
三、发放流程:
1.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本校考生或确认档案已调入我校且政审合格,可本人持有效证件来我院领取录取通知书;
2.自筹经费培养录取的考生,确认档案已调入我校且政审合格、协议书签定,持有效证件凭校财务处出据的交费收据领取通知书;
3.如请他人代领,代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与考生身份证复印件;
4.录取为委托培养的考生,在委托培养合同签定、培养费交纳后,录取通知书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发放;
5.外地考生符合以上条件,我院将参照“2007年报考西安交通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信息表”上的联系地址、邮政编码,6月25日至27日以挂号信形式邮寄,地址改变请电话通知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电话:029-82655038转201或202。
四、网上选课:
具体网上选课安排请及时查看医学院研究生教育网页中的“培养”栏。
五、其他:
研究生新生注册时,须审核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并交复印件各一份。
医 学 院
2007-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