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项目负责人: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相关规定,每年度需按时报送年度工作进展报告和项目结题报告及相关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研基金项目应提交《年度进展报告》。项目负责人应按要求认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并提交电子文件及一式二份纸质材料,并必须附上带有基金成果标注的论文首页复印件或录用通知单等。请于2007年1月10日前,交院科研办。
二.2007年底应结题的基金项目需提交《项目结题报告》。项目负责人须认真阅读填报说明和要求后,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项目资助经费决算表》需经财务处、审计处和科技处签字盖章。附件材料(包括五篇代表性论文全文复印件及其余成果首页复印件,专利、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等)。并提交电子文件及一式二份纸质材料,请于2007年1月18日前,交院科研办。
三.纸质材料报送要求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的内容必须一致,难以电子化的材料以附件形式随纸质文件一并报送,纸质材料要求双面复印,装订成册(填报说明页可不用装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