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中心及重点实验室):
根据教育部教外司专[2008]231号文件通知精神,2009年度聘请外籍教师教育部重点项目资助的申请工作仍在今年上半年进行。现将申报教育部重点项目资助计划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申请教育部重点项目资助计划应保证学校承担的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和教学任务。国家重点科研项目是指国家973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新兴学科、交叉学科课题以及与国民经济发展紧密结合的高新技术开发、产学研结合的项目。
2.申请教育部重点项目应填写“教育部直属高校聘请外籍教师重项目资助申请书(见附件1)”,并将纸质版一式七份于4月22日前交到医学院行政楼208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yeyan@mail.xjtu.edu.cn。如果本单位有多个申报项目,请填写“教育部直属高校聘请外籍教师重点项目资助申请清单”(见附件2)一份,并注明本单位推荐排序,并将该清单电子版于4月22 日前发送到yeyan@mail.xjtu.edu.cn。
3.申请书中有关“原项目”情况是指获得国家重点科研项目的情况,必须提交原批准项目文件的复印件,否则不能申报。
务请各单位充分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有关教授积极申报,并严把项目的质量关。项目经费额度一经确定,一般情况下不得变更。申报多个项目的,请注明需要优先考虑的顺序(原则上一个国家重点项目申请一项,每位申请人一般不超过两项)。经专家评审后学校同意上报的、但经教育部专家评审后未列入教育部重点项目的,将自动转为学校重点项目。
2008年教育部资助聘请外籍教师重点项目请务必在本年度11月20日前提交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