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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届毕业生: 接校学生处通知,请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认真阅读《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暂行办法》 (见附件),如果有意向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请于4月20日以前,前往医学院行政楼201报名,特此通知!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82655078 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暂行办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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