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研究生指导教师、研究生:
根据我校“研究生管理信息新系统”的开发进度,近日内将陆续开通学位办有关功能模块,包括研究生学位申请(各类别研究生)、学位授予管理及学科建设管理等模块将进行系统试运行,对于预计在2008年12月授予学位的研究生特作以下安排:
1. 凡预计在2008年12月学位会通过、授学位的研究生,自本日起均需要在研究生管理信息新系统中录入学位申请信息。包括博士、硕士、专业学位、同等学力等各类别授学位研究生。
2.申请学位研究生应达到研究毕业的学籍期限、学分等要求,否则系统将自动不予接受申请。
3.学位论文应组织过预答辩,论文格式应符合交大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并经过学院格式规范审查。
4.在学位申请开始前,应确定好答辩秘书,答辩秘书要求是我校正式教职工或博士生。
5.在系统试运行期间,“博士学位评审材料”和“硕士学位评审材料”采用双轨制,即一,仍然可以使用目前沿用的纸质文件,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博士)或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处领取(硕士)并填写;二,可以在新系统中,录入学位申请信息后,点击“打印学位评审材料”进行打印和填写。
6.自本日起,未在系统中申请学位者将不能进行学位论文送审和答辩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