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及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安排,2008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定于2009年元月上旬进行。请各单位依据《西安交通大学全员聘用制度实施暂行办法》(西交人〔2007〕100号),参照教师、专业技术人员、职员及技术工人考核的相关规定,结合岗位聘用情况,组织实施本单位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各单位应加强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聘请本单位有关领导、专家组成考核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的考核工作。
二、考核原则:
(一)以评价督促为主。年度考核着重对教职工本年度完成岗位任务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
(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专业技术岗位三级以上人员侧重于定性考核,其他人员适当突出定量考核。
(三)团队与个人相结合。以团队考核为主,并注意个人在团队中的贡献。
(四)分类、分级考核。各单位按照教职工所聘岗位类别(教师、专业技术人员、职员及技术工人等)分别组织考核工作。对聘用在专业技术一、二级岗位人员,各单位可以免于其考核程序,直接上报考核等次;聘用在其他岗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按规定程序组织考核。对离退休年龄不到一个聘期的人员,可不进行考核;需要延长退休年龄的人员,应参加考核。
三、考核内容:依据聘用合同书约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进行考核,包括工作态度、能力、纪律等,重点考核工作业绩和成效。对本年度新补充人员,按照签订的聘用合同,重点进行试用期工作检查评价。
四、考核程序:本人总结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填写考核表,提供业绩材料;单位考核小组对被考核者进行综合评价,形成考核意见,确定考核等次,反馈和上报考核结果。
五、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一)出色履行岗位职责和做出突出贡献者,可评定为优秀;优秀等次人员的比例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20%。
(二)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者,可以评定为合格。
(三)未完成全年岗位任务或有违法违纪行为者,应评定为不合格;对无故不参加考核者,可以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六、考核结果:
(一)考核结果将作为续聘、晋升、奖惩和岗位绩效工资确定的主要依据。
(二)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者,下年度晋升一级薪级工资并发放全部基础性绩效工资;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下年度不得晋升薪级工资。对本单位同类别岗位考核排名靠后5%的人员,各单位在津贴包干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可自行调整其下年度岗位津贴标准。
(三)被考核者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向本单位提出申诉,单位考核小组应给予答复;本人对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向人事处提出申诉。
七、有关要求:
(一)全校教职工年度考核是学校加强队伍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各单位应高度重视,要在总结往年考核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改进考核方法,完善评价标准,确保年度考核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和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
(二)考核小组或单位、团队负责人应对被考核者年度考核结果及评价意见,以书面或谈话形式予以反馈,以促进教职工明确努力方向、提高工作成效。
(三)优秀等次人员的确定,要严格把关,做到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其考核结果和考核材料应在本单位公示一周。
(四)对长期(指3个月以上)因公外出学习、访问的人员,各单位应主动与其联系,督促他们提交书面学习工作总结,作为确定考核等次的依据。
(五)各单位务必于2009年元月13日前将考核材料(见附件,可在人事处网页下载)报送人事处考核办。
附件:
2008教师考核表.doc
2008技术人员考核表.doc
职员2008年度考核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