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中心及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安排,2009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定于2010年元月上旬进行。请各单位组织实施本单位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请各单位务必于2010年1月15日前将考核表以及单位汇总考核材料报送学院行政楼208办公室.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校教师以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职员(校管干部以外)、工勤人员等。
二、组织领导
各单位应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聘请本单位有关领导、专家组成考核小组,全面负责本
单位的考核工作。
三、考核原则
1.以评价督促为主。年度考核着重对教职工本年度完成岗位任务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
2.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专业技术岗位三级以上人员侧重于定性考核,其他人员适当突出定量
考核。
3.团队与个人相结合。以团队考核为主,并注意个人在团队中的贡献。
4.分类考核。各单位按照教职工所聘岗位类别(教师、专业技术人员、职员及工人等),分
别组织考核工作。
四、考核内容
依据聘用合同书约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进行考核,包括工作态度、能力、纪律、业务学习
等,重点考核工作业绩和成效。对本年度新补充人员,按照签订的聘用合同,重点进行试用期
工作检查评价。
五、考核程序
1.本人总结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填写考核表,提供业绩材料;单位考核小组对被考核者进行
综合评价,形成考核意见,确定考核等次,反馈和上报考核结果。
2.教师以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学院可以汇总其工作业绩,自行决定是否予以排序并
在院内公示。
六、考核等次
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1.出色履行岗位职责和做出突出贡献者,可评定为优秀;优秀等次人员的比例一般不超过本
单位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20%。
2.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者,可以评定为合格。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年度考核应为不合格:
(1)未完成本年度岗位工作任务者;
(2)未经学校许可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兼职兼薪活
动者;
(3)违反国家法律或严重违反校纪校规者;
(4)考核中有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
(5)由于个人原因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
七、考核结果
1.考核结果将作为续聘、晋升、奖惩和岗位绩效工资确定的主要依据。
2.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者,下年度晋升一级薪级工资。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下年度不
得晋升薪级工资。对本单位同类别岗位考核排名靠后5%的人员,各单位在津贴包干总额不变的
前提下,可自行调整其下年度岗位津贴标准。
3.因私请假(含病、事假)一年中累计超过6个月或一次性连续超过6个月者不予考核,不定
考核等次。
4.被考核者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向本单位提出申诉,单位考核小组应给予答复;本人对答
复不满意的,可以向人事处提出申诉。
八、几点要求
1.全校教职工年度考核是学校加强队伍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各单位应高度重视,要在总结往
年考核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改进考核方法,完善评价标准,确保年度考核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和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
2.考核小组或单位、团队负责人应将年度考核结果及评价意见,以书面或谈话形式反馈给被
考核人,以促进教职工明确努力方向、提高工作成效。
3.优秀等次人员的确定,要严格标准,做到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其考核结果和考核材料应
在本单位公示一周。
4.对长期(指3个月以上)因公外出学习、访问的人员,各单位应主动与其联系,督促他们
提交书面学习工作总结,作为确定考核等次的依据。
请各单位务必于2010年1月15日前将“考核表”以及“单位汇总考核材料”报送医学院行政楼208办公室孟照俊,
2009年度教师考核表.doc
2009年度教师以外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doc
2009职员考核表.doc
2009工勤人员考核表.doc
考核结果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