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表彰西安交通大学2009~2010学年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先进团组织的通知
来源:医学院研工组    日期:2010-05-18     浏览次数:
医学院研究生(含博士、硕士、七年制)请注意:
    在学校党委和团省委的正确领导下,我院团工委在2009~2010学年里,积极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投身各项工作实践,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为充分发挥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先进团组织的模范作用,引导广大团员青年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我校各级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我校共青团工作上水平,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为把我校建设成为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贡献力量,校团委决定对2009~2010学年中表现优异,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予以表彰。现就评选和表彰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凡2009年10月前在我校正式注册的团员,预备党员和担任团干部的党员均可参加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团员的评选。
    2、按《团章》和学校有关规定正式成立的团支部均可参加先进团组织的评选。
二、评选办法
    1、本次拟在全校范围内表彰优秀团员538名,优秀团干部125名,先进团支部60个,表彰名额按比例分配。
    2、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团员要经过团员大会集体评议后推荐,先进团支部经书(学)院团工委、分团委和教工团工委评议确认候选名单,并经所在单位党组织确认后,推荐参加全校评选。
三、评选条件
    1、优秀团员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道德高尚;
    2)遵守校纪校规,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作用,为我校两个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3)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勇于承担责任,能为团支部和班级工作出谋划策;
    4)勤奋学习,成绩优秀。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评优秀团员:
    1)见义勇为,舍己救人,为集体或他人利益做出重大贡献或有突出事迹者;
    2)参加社会实践受省市级以上表彰者;
    3)参加校级竞赛活动获一等奖以上者,或省市以上竞赛获二等奖以上者。
    2、优秀团干部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道德高尚;
    2)热爱共青团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团结群众,带领团员青年努力完成党、团组织布置的各项任务;
    3)工作作风扎实,勇于探索,大胆创新,努力开创共青团工作的新局面;
    4)勤奋学习,成绩优秀。
    3、先进团支部
    1)领导班子团结,组织生活健全,支部会议记录认真翔实;
    2)团支部注重团员青年的政治思想教育,能够定期组织支部成员学习党的理论及国家政策方针,提高支部成员的政治理论水平;
    3)团支部在推进素质教育工作中能结合本班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成为开展素质教育的重要平台;
    4)团支部能积极组织本支部同学参与科技创新活动,推进大学生课外学术活动的开展;
    5)团支部注重班级学风建设,形成勤奋好学、积极向上的优良学风;
    6)班级同学无违纪违反校规现象;
    7)支部主页建设富有特色;
四、有关要求
    1、各位同学在填写“主要事迹”一栏时不得空白,填写言简意赅,条理清楚。
    2、各位参评同学请于2010年5月20日前将上述材料一式一份报校团委组织部。
    3、各位参评同学可以根据自己参评项目在团委主页下载相关的表格并如实填写。
    4、各位同学将填好的表格交到各年级研会主席处或直接交到医学院行政楼113室。
                                                    医学院研工组
                                                  2010年5月17日
0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西路76号,邮编:710061

版权所有: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

访问量:

微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