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我校关于申报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额:本年度拟遴选30名青年教师以访问学者身份(含博士后研究)出国研修,研修期限为12个月。
二、遴选条件
1、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岁,并符合《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基本申请条件。
2、不包括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的人员;曾经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一般须满五年方可申请本项目。
三、遴选程序
1、各单位结合本单位的教学和科研实际情况,务必于6月12日下班前将拟推荐人选、《出国报名表》(人事处网站“资料下载”栏下载)、本单位推荐意见、英语达标证明以及评审费(100元/人,用于材料评审费用支出)报医学院院办208室叶老师处。
2、6月13日学院将对申报人员进行审核,并向学校有计划地推荐1-4名候选人。
3、6月14日学校人力资源部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初选人员名单。
4、9月1日-9月10日人力资源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推荐上报人员名单。
5、9月10日-9月20日人力资源部与初选单位签订《约定书》。
6、被推荐者在9月20日-9月25日登陆留学基金委网站进行网上报名(http:// apply.csc.edu.cn),受理机构请选西安交通大学,确认无误后打印并在线提交申请表。申请人应按照留学基金委《关于准备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要求准备一式两份书面材料,同时准备两份《单位推荐意见表》(网上自动生成),一份由所在单位填写(学院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另一份由学校填写。
四、外语条件
1、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的严格要求,申请时必须提交国外院校的邀请函及外语水平合格证明。
2、鉴于部分初选上的教师外语条件不符合要求,国家留学基金委拟商请有关培训部在2010年7-8月份为这部分教师单独举办外语暑期强化班,希望初选上但外语未达标的教师务必参加该培训并结业,否则不能申报。
五、几点要求
1、各单位应根据西安交通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实施办法(西交人〔2008〕29号)的要求,切实认真地做好有关青年教师出国培养选拨推荐工作。
2、2010年留学资格有效期为一年(2011.1.1-2011.12.31),如届时不能派出,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请各单位及时帮助、督促本单位录取人员按期派出。
3、三个附属医院的项目配套费由各医院自筹。
医学院院办
2010.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