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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致第六次人口普查住户的一封信
来源:医学院办公室    日期:2010-10-14     浏览次数:
尊敬的住户:
您好!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阅读这封信,并对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给予热情关注。
    国务院决定,在今年进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标准时点是11月1日零时。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它不仅关系到国家一系列社会经济政策的制定,也与您和您家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您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将直接影响人口、教育、就业、养老、医疗、社会福利等政策的制定和完善,也影响到农业的发展、城镇规划、儿童和老年人服务设施建设、工商业服务网点分布、住房和道路规划建设等,对于提高大家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每个公民的支持配合,是这次人口普查取得成功的关键,也是应尽的法定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人口普查对象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人口普查所需的资料。请您放心申报,你们提供的资料,将依法予以保密,不作为对人口普查对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用于普查以外的目的。
    11月1日至10日,普查员将到您家中进行人口普查登记。普查员入户时,将会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普查机构统一颁发的普查员证件。为了减少普查员在您家的登记时间,请您提前了解家中每一位成员的出生年月、受教育程度、就业状况(包括工作单位的详细名称、单位生产的主要产品及他本人做什么具体工作;如果没有工作,请问清没有工作的原因以及是否正在找工作)、住房的建筑面积等基本情况,并在家中留一位熟悉情况的人向普查员申报,以保证普查登记的准确性。
    普查员的入户登记将会打扰您的正常休息,在此特致歉意,感谢您对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理解、配合和支持。
祝工作顺利、家庭幸福!
                              
 
陕西省人民政府第六次人口普查办公室
                                   2010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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