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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来源:大学生就业办公室    日期:2010-11-08     浏览次数:
医学院2011届毕业研究生(博士、硕士):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教育部《关于当前形势下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08﹞21号)和学校《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我院2011届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就业工作的指导思想
围绕促进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就业观,努力实现毕业生充分就业的基础上,不断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就业层次。
 
二、就业工作的原则
  1.鼓励和引导毕业研究生到基层、西部地区及国家急需人才的部门工作。
2.鼓励和支持毕业研究生到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战略的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与国防、军工、重点科研和教学单位工作。  
3.鼓励毕业研究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学校为毕业生自主创业、灵活就业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培训服务。
  4.定向生、委培生回原定向或委培单位工作。
  5.毕业研究生有执行国家就业方针、政策和根据需要为国家服务的义务。毕业研究生在就业过程中要履行协议,诚实守信。
 
三、就业工作的相关规定
1.学生登录学校统一身份认证平台
http://portal.xjtu.edu.cn/),或访问学校主页,点击“校内信息门户”,登录统一身份认证网关,把自己的个人信息填写完整。
2.学生登录就业服务网,激活个人账户。
1)学生打开就业中心网站首页(http://job.xjtu.edu.cn),
点击“学生服务”模块里“学生登录”链接。
2)登录成功后,点击“修改激活信息”按钮,激活自己的账户。
(注:激活账户时,需填写必要的信息,加红色“*”号的为必填项。)
3)完成个人账户激活的同学,可顺利办理各项毕业手续,包括打印毕业生推荐表、进行网上签约、办理离校的相关手续等。
3. 《推荐表》由学生自己登录学校就业网,在“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毕业生推荐表”电子模板,填写完毕彩色打印后交给班长。由班长收齐统一到学院就业办及学校就业中心盖章,(盖章时间每周1-5下午2:30-5点整)。原件每人只有一份,与协议配套。
4.用人单位如不接收户口关系和档案,毕业研究生可凭用人单位出具的接收函或劳动合同,到就业中心办理登记手续。离校时,户口关系和档案转回生源所在地的人事部门。
5.申请自费出国(境)留学的应届毕业研究生,应在2011年6月10日以前办理申请手续。申请者可在学校就业网站(http://job.xjtu.edu.cn)下载申请表,之后,网签毕业去向栏的所有内容。按“出国(境)”上报就业方案的毕业生没有就业报到证,户口关系、档案转回生源所在地。
  6.结业的学生,在7月份离校前已落实就业单位的,可以办理就业报到证,但须在就业报到证备注栏注明“结业生”字样。
  7.毕业离校前,经校医院体检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毕业研究生应回家休养治病。一年内治愈的(须持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可在下一年度就业。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后生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由其所在单位按在职职工的有关规定处理。
  8.毕业离校前,欠费欠物者,应及时做好清欠工作。
9.根据博士生的实际培养情况,学生已经确定可以毕业的情况下才能添加生源,登录信息平台。确定签约的博士生需登录就业网,在“资料下载”栏下载“博士生毕业派遣申请表”,填写完毕并经导师及学院认可后报就业中心备案,方可激活账户,进入网签程序。
四、网上签约主要程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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