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单位:
按照学校的安排,近期为我校在编在岗并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关系的人员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以卡来管理个人的公积金,实施查询、使用、贷款等功能。此卡也可作为银行借记卡使用。
请各单位秘书或指派一人到医学院办公室210室领取《西安公积金联名卡公积金个人账户信息确认表》,确认个人信息后签名,于3月15日交回院办。具体安排见西交房(2011)1号文件及《“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个人账户信息确认表”修改说明》。特别注意:在修改个人信息前请认真阅读“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个人账户信息确认表”修改说明。
联系人:徐新朝,电话:82657815。
特此通知
医学院
2011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