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2011-2012学年研究生奖助金评定、发放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金管理办法》(西交研[2010]1号)文件和《西安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金管理办法》(西交研[2010]2号)文件要求,结合医学院的实际情况,现就2011-2012学年医学院研究生申请延续奖助金工作安排如下:
1.基本条件
申请延续奖助金的研究生必须符合:
(1)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
(2)爱国爱校,艰苦奋斗,遵纪守法(未受过违纪处分、不存在学术造假行为或学术不端行为),精勤求学,成绩优良(全部课程成绩及格、中期考核合格);
(3)完成导师安排的相关科研工作。
2. “申请表”类型
学历层次 |
入学时间 |
发放时间 |
“申请表”类型 |
博士生 |
2010秋 |
第二学年 |
DCS-2 |
2009秋 |
第三学年 |
DCS-2 |
2008秋 |
第四学年 |
DCS-2(四年级专用) |
2007秋(直博) |
第五学年 |
DCS-2(四年级专用) |
硕士生 |
2010秋 |
第二学年 |
MCS-2 |
2009秋 |
第三学年 |
MCS-2 |
3. 评定原则及方式
2010级 硕士研究生由导师组织的评估小组在导师的指标范围内根据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结合研究生平时的科研表现等,提出奖助金等级调整建议;
2009级 硕士研究生由导师组织的评估小组在导师的指标范围内根据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中期考核结果应作为硕士研究生奖助金调整的主要依据)、论文发表情况、获奖情况、“三助”考核结果、结合研究生平时的科研表现等,提出奖助金等级调整建议;
博士生由导师评估小组根据申请者的学习成绩,中期考核结果、科研业绩、发展潜力等进行评定。
学院评定工作将于2011年9月进行,届时将另行通知。
4.交申请表时间
7月8日(星期五)将“申请表”交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118室。
5.特别提示: 对于获得奖学金的硕士研究生,学校免收其学费;奖学金由财务处按月发放到研究生的个人账户;助研岗位津贴按导师确定的时间和数额发放。未获得奖学金的硕士研究生需向学校缴纳学费,缴纳学费后因故提前结束学籍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