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负责人: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相关规定,每年度需按时报送年度工作进展报告和项目结题报告及相关材料。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研基金项目提交《年度进展报告》
在研国家基金项目负责人应按要求认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直接向国家基金委提交电子文件,请于2012年1月5日前送交学院科研办一式二份纸质材料,并必须附上带有基金成果标注的论文首页复印件或录用通知单等。
二.2011年底应结题的基金项目提交《项目结题报告》
国家基金应结题项目负责人须认真阅读填报说明和要求后,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项目资助经费决算表》先经财务处审核盖章、再到审计处盖章、与报告装订成册后,统一送交科研院签字盖章。附件材料(包括五篇代表性论文全文复印件及其余成果首页复印件,专利、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直接向国家基金委提交电子文件,纸质材料一式二份,请于2012年1月10日前送科研办。
国际合作与交流类项目、专项基金等均应按照上述要求必须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
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
三.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的内容必须一致,难以电子化的材料以附件形式随纸质文件一并报
送,纸质材料要求双面打(复)印,装订成册(填报说明页不用装订)。
医学院
201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