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附属医院:
2012年度学校新任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核工作已经开始,详细内容见附件。医学院新任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确认审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 申请条件
(2)申请者一般应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对于满足基本条件,且已取得突出成绩的具有副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也可申请指导博士研究生的资格。
(3)不在我校正式编制内的校外人员只能申请合作导师资格,并且应该是在该学科领域内国内外有较大学术影响力,与本学科已具有科学学位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教授有实质性科研合作。
2.申请及时间安排
申请人需填写《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附件3),提
交本人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向医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申请。
校外人员申请“合作导师”资格,须在申请表中相应位置填写“合作”字样,
同时附上本校合作教授的“同意合作招生、指导,并确保培养质量”的推荐承诺函。
(1)6月4日前将个人申请资料一式二份交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6月7-10日医学院组织专家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
(3)6月中旬上报研究生院。
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82655045
相关附件:
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2.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