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附属医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 2013年度学校新任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核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遴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实施细则要求(附件1)。
(2)申请人一般应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对于满足基本条件,且已取得突出成绩的具有副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也可申请指导博士研究生的资格。
2.申请及时间安排
申请人需填写《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附件2),提
交本人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向医学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申请。
(1)5月29日前将个人申请资料一式二份交研究生办公室;
(2)6月1-6日医学部组织专家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
(3)6月11日上报研究生院。
注:不在我校正式编制内的校外人员只能申请合作导师资格,申请人应是在国内外该学科领域内有较大学术影响力,与本学科已具有科学学位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教授有实质性科研合作。申请时须在申请表中相应位置填写“合作”字样,同时附上本校合作教授的“同意合作招生、指导,并确保培养质量”的推荐承诺函。
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82655045
相关附件:
医学部
2013.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