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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关于做好2014年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来源:医学院研究生就业办公室    日期:2013-10-28     浏览次数:
医学院2014届毕业研究生(博士、硕士):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当前形势下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和学校《关于做好2014年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我院2014年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就业工作的指导思想
围绕促进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就业观,努力实现毕业生充分就业的基础上,不断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就业层次。
 
二、就业工作的基本原则
  1.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
2.鼓励和支持毕业研究生到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战略的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与国防、军工、重点科研和教学单位工作。  
3.鼓励毕业研究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学校为毕业生自主创业、灵活就业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培训服务。
  4.定向生、委培生回原定向或委培单位工作。
  5.毕业研究生有执行国家就业方针、政策和根据需要为国家服务的义务。毕业研究生在就业过程中要履行协议,诚实守信。
三、《就业协议书》的签约流程
    当用人单位(甲方)和毕业生(乙方)准备签约时,请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第一步,毕业生登陆学校就业信息网(http://job.xjtu.edu.cn),进入  个人用户管理平台,开始网上《就业协议书》的签约流程
     第二步、毕业生选择拟签约单位,填写协议书的必要条款,将自己的就业协议提交给该单位。(每位毕业生仅能提交一次)
     第三步、拟签约单位(即学生提交就业协议的单位)看到毕业生提交的网上协议后,填写协议书的必要条款,并提交。
     第四步、学生对用人单位提交的信息进行确认(特别是关于落户、转档等重要内容),确认无误的,打印纸质协议书(一式三份),最终提交系统。
     第五步、持纸质协议书,甲乙双方履行协议的书面签字、盖章。
     第六步、将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的纸质“就业协议书”送至学校就业中心(财经校区主楼615房)进行鉴证登记后,签约流程完毕。“就业协议书”甲乙双方各留存一份,就业中心留存一份用于上报省教育厅。     
     注:截止6月20日,未正式签约的硕士生,一律派回生源所在地(高 中时期的户口所在地)。  
 
四、关于毕业生办理违约的规定
为了使我校以后各届毕业生都能够拥有长期稳定的就业需求和良好的整体就业环境,希望我校所有毕业生均能遵循“诚信签约”的原则,慎重签约、不随意违约。一旦协议书签订后,签约双方应该严格遵守就业协议,如其中一方因故确需违约的,应征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具体办理规定及流程如下:
1、所有西安交通大学的毕业生均有责任从自身做起,以强烈的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共同维护学校的声誉和全体毕业生的就业环境。
2、毕业生在签约前应理性、全面地考虑,充分听取导师和家长的意见,慎重签约。
3、毕业生一旦与用人单位签约,就已经构成契约关系,双方应该严格遵守协议的各项条款,信守承诺,不得随意违约。
4、毕业生如果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履约,须按照学校的规定和流程办理违约手续。具体规定及办理流程如下:
(1)毕业生在向签约单位提出解约申请时,应向签约单位表达真诚的歉意,获得对方的谅解和同意,以维护用人单位与我校在毕业生就业方面的良好关系。
(2)毕业生办理违约手续时,必须同时提交以下全部材料:
1)原签约单位同意解除就业协议的书面证明材料(退函);
2)毕业生向用人单位提出解约申请时的致歉信(复印件);
3)毕业生本人申请材料,到就业中心网上下载西安交通大学毕业生违约申请表,经学院签字盖章;
4)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及原签约单位所持的两份);
(3)毕业生用于向原签约单位提出解约申请的书面材料,学校方面一律不予签字盖章。
(4)已经办理过违约手续的毕业生,学校不再受理该生的第二次违约申请。
五、关于毕业生申请办理改派规定
1、办理流程
(1)准备改派申请材料;
(2)将全部合格材料递交到校学生就业中心;
(3)校就业中心统一将材料报省教育厅审批;
(4)省教育厅统一签发报到证。
2、改派申请材料的内容
1)原单位退函,即原签约单位同意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文件,应盖有原单位人事部门的公章。没有就业单位派回人事局的,不需此函。
2)新单位接收函(或新就业协议),即新单位同意接收的证明文件,应盖有该单位人事部门的公章,改派回人事局的,也需要当地人事局出具接收函;
3)毕业生本人的申请,到就业中心网上下载西安交通大学毕业生改派申请表,经学院签字盖章;
4)原报到证。
3、户口档案的处理
(1)户口问题。改派后需重新办理户口的毕业生,如尚未在原单位落户的,可持原来的户口迁移证和就业中心出具的就业变更通知单到离校前户口所在派出所重新办理户口迁移证。已经在原单位落户的,可持新报到证和单位证明到现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2)档案问题。改派后,档案可由原档案保管单位以机要方式寄回学校学生档案室,毕业生持新报到证底联和就业中心出具的就业变更通知单交档案室重新投递档案。也可由原档案保管单位直接转至新单位。
4、有关改派的相关规定
(1)毕业生改派期限为毕业后一年内,原来没有工作单位派回人事局的,最长不超过两年。
(2)毕业生调整改派须在一年内办理(以就业报到证上的报到日期为起始时间),逾期不再办理有关调整改派手续。毕业生就业后的调整按在职人员有关规定办理。
(3)首次派遣日期的两个月以后方能申请办理改派手续。
 
六、就业工作相关规定
1、《推荐表》由学生自己登录学生就业信息网个人信息管理平台在线填写、提交,学院审核后彩色打印交给班长。由班长收齐统一到学院就业办签字盖章。原件每人只有一份,与协议配套。
2、用人单位如不接收户口关系和档案,毕业研究生可凭用人单位出具的接收函或劳动合同,到就业中心办理登记手续。离校时,户口关系和档案转回生源所在地的人事部门。
3、申请自费出国(境)留学的应届毕业生,应在2014年6月15日以前办理申请手续。申请者可在学校就业网站(http://job.xjtu.edu.cn)下载申请表,填表后到学院就业办登记。按“出国(境)”上报就业方案的毕业生没有就业报到证,户口关系、档案转回生源所在地。
  4、结业的学生,在7月份离校前已落实就业单位的,可以办理就业报到证,但须在就业报到证备注栏注明“结业生”字样。
  5、毕业离校前,经校医院体检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毕业研究生应回家休养治病。一年内治愈的(须持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可在下一年度就业。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后生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由其所在单位按在职职工的有关规定处理。
  6、毕业离校前,欠费欠物者,应及时做好清欠工作。
 
七、就业信息的浏览
1医学部主页    滚动的活动公告栏
2、就业中心主页     招聘信息栏
3、各省市人事部门及用人单位网页     需求信息
4、各高校就业中心      就业信息栏
       
八、办公指南
医学院研究生就业办地址:
医学院行政搂一层115房          电话:02982655389
医学院办公室(盖公章处):
医学部行政搂二层楼梯右侧第一间房    电话:02982655011
校就业中心西区办公室地址:
财经学院教学主楼六层 615房     电话:02982657514
校就业中心地址:
交大学生西食堂西侧十字的西北角  电话:02982665455
 
附:
表一、西安交通大学毕业生违约申请表.doc(6月20日前填此表)
表三、西安交通大学毕业生出国出境登记表.doc(6月20日前填此表)
 
 
 
西安交大医学院
研究生就业办
                          201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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