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劳务用工管理暂行办法(西交人〔2008〕68号)》和《关于规范各类津贴及劳务费发放的通知(西交人〔2017〕118号》及《关于签订2026年度劳务用工合同的通知》要求,现将2026年度劳务用工合同签订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劳务用工合同种类和适用范围
(一)短期临时性劳务用工合同
1、退休返聘合同
适用于校内、外退休人员,受聘人员应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
2、兼职劳动合同
适用于校外单位工作人员或有原单位给予缴纳“五险一金”的下岗职工或灵活就业人员。
3、非全日制用工合同
适用于校内单位按小时计酬人员(每天工作不超过4小时,每周不超过24小时)。受聘人员应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5岁。
4、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聘用合同
适用于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合同期限为6个月。本合同只能签订一次。
以上为短期临时性劳务用工合同,劳务用工合同期限为下发通知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单位自聘劳务派遣合同
适用于以完成临时性、辅助性、可替代性的工作岗位,聘期2年。
二、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选聘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学校促进毕业生就业相关文件精神,培养和提高毕业生综合素质和科学研究能力,帮助毕业生积累工作经验,增强就业竞争力,进一步做好我校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选聘工作,鼓励各用人单位积极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并以上述适用劳务用工方式优先选聘应届毕业生从事相应工作。
三、劳务用工合同签订和备案程序
(一)短期临时性劳务用工合同的签订程序
1、校聘劳务用工岗位,由用人单位按照岗位职责和招聘条件要求选定拟聘人员,并将其名单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西安交通大学劳务用工人员聘用审批表》,并提供相关材料,报人力资源部审批。
2、由学校二级单位自聘的劳务用工岗位,用人单位按照岗位职责和用人条件要求,选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签订《西安交通大学劳务用工登记表》和《西安交通大学临时聘用人员基本信息表》,并与受聘人签订相应类型的劳务用工合同(一式三份),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
3、校外退休人员签订“返聘合同”者,须提供退休证明;签订兼职合同者,需提供本人现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兼职证明”和2025年个人养老金缴费证明。
4、用工单位应对拟聘用的短期临时性劳务用工人员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评估。
5、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是短期临时性劳务用工的必要保障,用人单位给受聘人员提供薪酬应包含购买“人身意外保险”的费用。“保险”有效期应完全覆盖“用工合同”约定期限,保障内容应明确包含约定的工作时间、工作任务等国家“工伤条例”中对工伤认定所列情形。签订劳务用工合同时需提供相关保险。
(二)单位自聘劳务派遣合同签订及备案程序
1、用人单位选定拟聘人员。
2、受聘人持用人单位《接收函》,赴上海外服(陕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填写《西安交通大学劳务用工人员登记表》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及加盖公章后,与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起,报人力资源部人才交流中心审核、备案。《西安交通大学劳务用工人员登记表》原件人才交流中心留存,复印件用人单位留存,作为每月学校财务转账、报账的附件材料。
注意事项
1、合同签订须由学院(部、处)等校内二级单位统一办理,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合同签订工作;
2、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后方可上岗工作,若未按规定及时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务用工合同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用人单位负责。
3、劳务用工(含劳务派遣)薪酬标准超过10000元/月(含)者,需对相关聘用人员个人基本情况、工作职责及经费来源作情况说明,由部门领导、项目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后报人力资源部人才交流中心。
4、用人单位应按照岗位职责和招聘条件要求,秉持“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遴选和拟聘人员。人员聘用过程应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与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四、劳务用工合同填报说明
1、身份证号:18位身份证号,人员编号:科研经费(KL+身份证号后8位),其它经费(QL+身份证号后8位);
2、用工形式:返聘、兼职、非全日制、完成一定工作任务、劳务派遣(单位自聘);
3、用工来源:校内退休、校外退休、校外下岗、城镇待业、农民工;
4、工资标准:全日制用工为xxx元/月,非全日制用工为xx元/小时;
5、工资支付渠道为:事业费、科研、自筹等;
6、《西安交通大学劳务用工人员登记表》、《西安交通大学临时聘用人员基本信息表》、劳务用工合同,可从网上下载(西安交通大学网—人力资源部—资料下载—人才交流中心)
7、报送渠道:《西安交通大学劳务用工人员登记表》、《西安交通大学临时聘用人员基本信息表》电子版及纸制版送至医学部人力资源处朱老师。
五、办理时间
集中办理时间:2025年12月23日--12月26日
联系人:朱老师
电话:82656045
医学部人力资源处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