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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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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科技厅关于征集与西安交通大学联合资助项目的通知
来源: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日期:2019-08-10     浏览次数: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科技局,各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科技厅试点下放立项权与西安交通大学联合设立省科技计划项目合作协议》,现就征集省科技厅与西安交通大学联合资助医学交叉研究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研究方向
  1.疾病发病机制研究
  本方向主要支持对严重影响我国西部人群健康的重大疾病如地方病、心血管系统疾病、恶性肿瘤等的病因、发生发展与发病机制,以及诊疗防治技术的研究,旨在为上述重大疾病的防治提供理论和技术支撑。
  2.智能与临床诊疗技术研究
  本方向主要支持利用人工智能与数字诊疗、医学大数据、生物信息学等技术与方法,开展地方病、心血管系统疾病、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的分子标志物与生物诊断、治疗技术的研发,为进一步提升临床诊疗水平和能力提供支持。
  3.仪器设备与医用材料研发
  本方向主要支持通过医学科学与物理科学、材料科学、机械工程、电器工程以及信息科学进行交叉融合,例如磁性材料、纳米材料,以及激光技术、高压脉冲电穿孔技术、等离子体技术、3D打印、增材制造等新兴技术,研制新型的临床诊疗仪器设备(或者核心部件)以及医用材料,促进我国在医疗仪器设备与医用材料研发领域的原始创新力和国际竞争能力。
  4.研发及药物药理作用机制研究
  本方向主要支持以天然产物来源的创新药物研发及其关键创新技术体系,开展自主创新药物与高端制剂、小分子靶向药物、个体化药物等重大理论与技术问题研究;同时关注药物的药理作用机制研究,推动西部天然药物产业的发展。
  5.健康与药物技术评价
  本方向主要支持新医改重大医药卫生决策和中国深度参与全球健康治理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开展高疾病负担慢性病和重大传染病的流行病学和健康干预研究;同时,面向国家重大药品安全监管与治理体系建设需求,承接国家药品临床综合评价战略任务,基于全球视野开展药事管理基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研究,为提升国家全民健康和药品安全水平提供循证决策支持。
  二、项目类别数量、支持额度、实施周期
  项目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大类,项目研究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项目实施期限为2-4年。
  重点项目,5项,支持额度200万元。主要面向国际科学技术前沿和国家在医疗卫生健康领域的重大需求,以对促进科学发展、探索自然规律和开拓研究领域具有重要作用的原创性医疗仪器设备或者核心部件的研制、医用新材料研发、智能医疗技术、临床诊疗新技术创建、新药研发,以及重要基础科学理论和技术为切入点,进行基础及应用研究,通过团队合作,联合攻关,产生原创性研究成果。
  一般项目,30项,支持额度50万元。主要以解决临床医疗、健康服务过程中的重要问题为目标,以具体的基础科学理论问题、医疗仪器设备或者临床诊疗新技术、医用新材料研发、新药研发为导向,进行基础及应用研究,通过研究人员的合作,产生创新性研究成果。
  三、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在陕注册的法人单位,包括科研院所、高校、企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等。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申报。
  2.应符合交叉性和合作性的原则。项目的研究队伍应由医科与工科,或者理科等相关学科的研究人员共同组成。
  3.交通大学牵头申报的项目必须体现医学与校内工科、理科等的交叉融合。其他单位牵头申报的项目,必须将西安交通大学作为主要合作单位。课题牵头申报单位可根据需要,整合集成全国相关领域的优势创新团队,聚焦研发问题,强化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集中力量,联合攻关。
  4.申请人员一般要求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申报重点项目的申请人员,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5.项目要求合作的双方有既往合作研究的基础,合作方要以研究团队的形式参与研究。
  (二)限项要求
  项目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其中一个类型的项目,每个研究人员只能承担一次同一类型的医学交叉研究联合资助项目,未结题验收不能申报省级其它项目。
  (三)注意事项
  1.在线申请。项目申请通过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在线提交,在线填报日期为2019年9月16日8时—20日17时。审核通过后,报送纸质申请书。
  特别提醒:申报计划类别为重点研发计划的高校联合项目,一般项目申报格式同重点研发计划的一般项目,重点项目同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产业创新链项目。
  2.报送申请。申请人须在2019年9月21日下午18时前,将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一份签字盖章后,报送至西安交通大学科研院(地址:西安交通大学主楼311室),电子版同时发至邮箱: liyashi2015@mail.xjtu.edu.cn
  3.说明
  (1)申请人应注意在申报材料中不得出现违反保密规定的内容。
  (2)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应当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不得代签),主要参与者中如有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但不包括境外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在申请书基本信息表中填写合作单位信息并在签字盖章页上加盖合作研究单位公章。
  (3)项目合作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合作协议作为必要附件随申请书一并提交。
  (4)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5)项目负责人及承担单位需在项目承诺书上签字盖章。
  4.联系人
  省科学技术厅联系人:吴 晶,电话:029-87294281
  西安交通大学联系人:李雅石,电话:029-82667934,邮箱: liyashi2015@mail.xj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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