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2019年是学校入驻创新港元年、“双一流”建设的冲刺之年,为加强暑期实验室安全管理,保证实验室师生人身安全,按照学校暑期工作安排及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暑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进一步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遵循“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明确各级安全责任人,逐级逐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二、加强实验场所门卫管理,落实安全值班责任。对于暑期在实验室工作的人员,要严格执行事先审批及登记制度,实验场所使用期间,严禁人员脱岗,危险性实验和通宵实验应至少2人在场并有事先审批,提前准备好应急物品。
三、加强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品及其他危险源的安全规范管理,国家管控类危险品、生物病原体等必须上锁保管,严禁随意放置,保管责任落实到人。
四、加强对实验场所危险废弃物的安全管理,各实验室应及时将危险废弃物信息通过新版化学品系统(废液管理)进行上报,以便及时转运处置,避免在实验室长期存放,消除安全隐患。
五、加强实验场所用电、用气、用水的安全管理,特别对气瓶、加热设备、冰箱等容易引发火灾或爆炸危险的设备加强管理;检查实验室用电线路,大功率仪器设备应单独接线,对于裸露或存在漏电危险的电线,请及时更换,接线板做好固定,避免多个串联或超负荷用电。
六、对于暑期没有工作任务的实验场所,建议进行封门管理,提前检查门窗、水电、气瓶、仪器设备等是否关闭,灭火器材、防盗设施等是否完好无损,加强薄弱环节的重点防范。
七、对于暑期有施工的实验室,学院要负责排查工程隐患,安排专人负责施工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
以上未提及的实验室有关的其他安全内容,参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19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