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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二届陕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7-07-18     浏览次数:
各院:
  根据《陕西青年科技奖条例》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科协决定开展第十二届陕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做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做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宣传普及科学知识、推广技术、转化成果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男性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未曾获得本奖。
  二、推荐名额
  请你院最多推荐2名候选人,校科协根据各院申报情况组织评审择优向省科协推荐。
  三、推荐要求
  (一)各院要对拟推荐候选人的相关推荐材料进行审核,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当保证客观、真实,以在国内做出的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涉密推荐材料,请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并在书面推荐材料中提交保密审查证明。
  四、材料报送
  2017年9月18日前,各院将书面推荐材料报送至医学部科技处,并将有关材料电子版(注明青科奖)发送到指定邮箱 wangting723@xjtu.edu.cn
  (一)书面推荐材料包括:
  1.《第十二届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3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2份(1份复印件和其他材料装订成册)。
  2. 以下材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
  (1)《第十二届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复印件)1份;
  (2)候选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科技成果简介材料(300字以内)1份;
  (4)科技成果综合材料(1500字以内)1份;
  (5)《陕西青年科技奖专家推荐意见表》3份(三位专家应有两位与候选人非同一个工作单位);
  (6)代表性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最多三项,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7)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8)保密审查证明(如含涉密内容);
  (9)其他材料。
  (二)电子推荐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 wangting723@xjtu.edu.cn,包括:
  1. 《第十二届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电子版;
  2. 候选人本人正面2寸免冠彩色照片、工作照各一张(应为 JPG格式,工作照不小于1.5M);
  3. 候选人科技成果简介材料(300字以内);
  4. 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通讯体裁、2000字以内);
  五、注意事项
  (一)获奖人员及所在单位,应积极配合陕西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在有关媒体上对获奖人员宣传报道。
  (二)获奖人员应积极参加省科协组织的各项活动,配合省科协开展科普工作。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婷
  电    话:82657512
  电子信箱: wangting723@xjtu.edu.cn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西路76号,邮编:71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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