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部各单位:
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已经展开。为规范申报工作,加强申请书形式准确性,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医学部科研处接收申请书日期为3月9日、10日两天。地点在医学部二楼第二会议室。
1.1校部四院一系和一附院直接交至科研处。
1.2二附院和口腔医院、各非直属医院请集中收集,统一交医学部。
2、报送申请书时,每份申请书需同时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形式审查表》(见附件1)。
3、每份申请书需经教师自查、财务预算自查、所属学院复查,并在形式审查表上签字确认。未经过形式审查的申请书不予受理。
4、经费预算编制请参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见附件2)
5、博士后申请人需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模板见附件3。